【资料图】
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提出2014年12月1日起,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对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三百元。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依法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
(一)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和科技宣传等方面的公益性流动文化、体育服务活动;
(三)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并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减免费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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