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经济普查县级普查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料图片)
德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普查指导员13名,协助开展德化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合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德化户籍,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含)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学、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五)统计、财会、普查等工作经验者,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可不受专业限制,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德化县浔北路10号文教楼一号楼407德化县统计局人秘法规股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5-23522453。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考试事宜。
(四)考试办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时间初定在7月下旬,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前13名考生参加体检。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递交体检报告。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聘用时限
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自被录用起至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结束)
五、薪资待遇
(一)参照县政府聘用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础工资加绩效)。
(二)由德化人力资本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德化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德化县统计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德化网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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